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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马太福音》第26章14至16节中记载,在逾越节晚餐之前,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加略人犹大(Judas)已和敌人暗中勾结。

他偷偷摸摸去见罗马的祭司长和守殿官,对他们说:“我把耶稣交给你们,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?”他们就给了他30块银币(奴仆的价钱 )。这样,犹大为了30块银币成为叛徒,把耶稣出卖给犹太教当权者,致使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。

在此之前,耶稣已经预言到了这一件事,并给了犹大多次机会,但犹大仍不悔改。直到耶稣被十字架钉死后,犹大因悔恨而自杀。

背叛者十三科的名字就由此而来,背叛者指的就是犹大。

莫忘背叛者之名,莫忘如此奇耻大辱。从今往后,背负罪名,以短刀和草绳为吾主清扫敌人。

简单来说,背叛者十三科就是天主教里专门干脏活的,算是教会里黑暗的阴影。

这一次十字军远征,背叛者十三科几乎全员出动,一共接近五百人。他们在安德森的带领下开始清扫大街上的吸血鬼。

和背叛者十三科不同,那些从飞机上下来的梵蒂冈骑士可不是只杀吸血鬼。

马克斯维尔的命令是实行焦土政策,无论是千禧年的吸血鬼还是英国的士兵、甚至是伦敦的普通市民,统统杀光!

被冠以背叛者之名的神父们在保伦敦市民,而伟光正的骑士们却在肆意无差别屠杀。

最为此感到心痛的是安德森自己。

在安德森强迫自己将心思全部放在清理吸血鬼上面时,阿卡多那边早就杀疯了。

阿卡多是第一个地狱之歌里抵达战场的人,他手拿黑白双枪,一枪一只吸血鬼,脸上带着狂笑。

他好多年都没有杀这么爽了,大概有好几百年了。自从初代海尔辛和他的同伴将他击败,并将他封印,他就再也没有在战场上疯狂杀戮过了。

在他又是随手打爆一只纳粹士兵的脑袋之时,远处一声枪响,阿卡多的肩膀被开了一个碗大的洞。

阿卡多猛然转头,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身穿洁白盔甲,盔甲上印着一个血红十字的梵蒂冈骑士。

这个骑士平举着手中的长柄斧,如同平举步枪,斧头末端还有一缕硝烟弥漫。

这些梵蒂冈骑士手里拿着的看起来是长柄斧,其实是近战远程双用武器。斧刃包含了受洗圣银,而斧头末端还有枪械结构,甚至还是大口径的步枪。

这种武器能一枪干掉千禧年的人造吸血鬼。装备、兵力全部占优,所以说马克斯维尔很自信,甚至感觉梵蒂冈能一个打千禧年加地狱之歌两个。

在阿卡多转过头时,那个梵蒂冈骑士全身打了个寒碜,因为他看到了一双如深渊一般的眼睛,毫无人性和感情,唯有疯狂。

在这个骑士微微发愣之时,阿卡多肩膀的伤口已经恢复完毕。

赢不了的,人类是赢不了那种怪物的,这名骑士瞬间做出来了这样的判断,他退后两步,心里不可避免地生出逃跑的想法。

阿卡多举起手中的枪,就要开枪之时,一根银色丝线从那个骑士的身上轻轻飘过。

阿卡多一愣,随后收起枪,那个骑士直接从中裂成了两半。阿卡多笑着,问道:

“你不是在守家吗?这么大年纪可别闪了腰……”

他还没有说完,就突然停住了,因为他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缓步走来。男人年轻英俊,体态修长而优雅,后脑还绑着一个辫子,指尖隐隐有丝线缠绕。

“这样啊,原来是这样啊,哈哈哈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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