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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三月初一,难得的好天气,晴空朗朗,微风带走了所有的云朵,清晨六点钟跟弟弟去吉林爬北山,爬北山是年初就有想法,有计划的,只是今早看着这难得的晴天,难得的暖日,才突然决定不拖沓了,坐火车直达北山。

我们俩都很兴奋,抬头看漫山翠绿,几座庙宇镶嵌在其中,群山庙宇都在闪着金色橙红的亮光。刚刚到达半山腰,汗水微醺,太阳金灿灿的,暖洋洋的。俯瞰这山,刚刚的几座漂到了我们的脚下,随风漂流的林海,徜徉在这明亮清新的世界里,脑海里还浮出了王勃的“俨骖騑于上路,访风景于崇阿”。

四姐,哎老五,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刺破了阳光,冲杀过来,我惊讶的回过头,两个穿着草绿色冲锋服,白色旅游鞋的男子,正在向我俩招手。一眼认出来了,这是二姨家的两个儿子,这个二姨是母亲堂姐。我很讨厌她和她的家人。过了不惑之年的我在这一瞬间,眼底的反感迅速的隐藏起来。

哎呀,小波,小红,真是太巧了,老多年没见面了,在这碰到了,一阵客套寒暄,一场多年不见偶遇后的激动人心话剧拉开帷幕。一起往山上走的时候,我变成为倾听者,我想这也是他们的意愿,他们不停地诉述这些年的发家史,和他们是怎么吃够了山珍海味后,更喜欢民间的山间野菜的,当他说出“民间”这个词的时候,我有种要吐的感觉。心里一遍一遍重复着母亲,告诉我们的话,喜民他家的人一定要提防,咱家人别跟他家人办事,一毛钱的关系都不要有,太能算计,随时准备使坏。

接着孩子又如何的优秀,在那儿读书,有啥比赛,我用惊愕赞佩的表情附以赞美的手势配合着。当说到二姨二姨夫在农村生活,有保姆做饭,我的心震颤了一下,我想我的表情一定把刚刚的心境泄露了。不是“保姆”刺痛了我,是他们都活着,而我的父母,比他们善良,比他们正直,却不在了,一瞬间我想拽住他的领角,我要用狰狞的面孔,用恶毒的语言诅咒他们,数一数他们的劣迹,他们的罪行,凭什么他们还活着。

父亲在小学教了几年书,又当了三年队长后,学校创办了校办工厂,一个螺丝厂,一个玻璃管厂,还有一个肥皂厂,效益不错,对于大部分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村,父亲是个人物,所以工厂的跑外工作就落到了父亲身上。随着蒸蒸日上的日子,身边的人就越来越多,嫉妒的人也越来越多,这喜民就是其中一个,是小波,小红的父亲,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哪。

这之后父亲学会了喝酒,学会了赌博,而且一发不可收拾。直到母亲拿着秦刀(一种细长两面开刃的刀具)趁着夜黑风高,赶到十一队刘文忠家的赌场,喊着要杀了喜民。这个七尺男儿,看见母亲因为愤怒而狰狞的面孔,他当即跪下了,磕头如捣蒜的说:“老姐我再也不敢了,我不是人,我错了,饶了我吧”。这以后他真的再也没在父亲身边出现。可是父亲已经成瘾了。

母亲八岁丧母,身下本来有个小两岁的弟弟,因为没有鞋穿,光着脚,被钉子刺破,最后去世了,母亲说可能得了破伤风。而她的老婶家里,跟姥爷家隔着一条马路的我老姥爷家,过年人人脚上都会有一双新鞋,在小舅舅病倒在床上的时候,就这个二姨穿着新鞋,用艰涩的声音问母亲是否好看,而所谓的老婶看着炕上的小舅舅,啧啧两声说,这都是命啊,啧啧的声音刺耳,那双红棉鞋刺眼,而她们的所作所为扎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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