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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,都是我为了有朝一日,能再次踏上抗金战场,收复失地而做的准备。
这一晚,我在松菊堂前舞剑。
月光洒在剑身,泛着清冷的光。
剑穗如灵动的游龙,扫落满地菊花。
剑光闪烁间,我心中豁然开朗,有些战场,不在朝堂之上的勾心斗角,而在守护家国的每一寸土地;有些兵器,比刀剑更能直击人心,比如我手中的笔,笔下的词。
我要用它们,让千秋万代的人都铭记:大宋有个辛弃疾,曾单枪匹马,提五十骑勇闯金营;曾精心训练飞虎军,令胡虏闻风丧胆;曾在词中写下气吞山河的豪迈篇章。
时光飞逝,转眼到了开禧三年,镇江北固亭。
我登上城楼,长江水浩浩荡荡,滚滚东去,一如我胸中那无尽的壮志与遗憾。
六十七岁的我,鬓角早已染满霜雪,可当我望向北方,眼中依然闪烁着当年那个在泰山之巅立誓的少年的光芒。
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,朝廷派来的使者火急火燎地赶到,气喘吁吁道:“辛大人,韩侂胄的北伐军败了,圣上有令,要调您去扬州督军!”
我轻抚着城墙上那布满岁月痕迹的弹孔,那是四十年前宋军抗金留下的印记,仿佛在诉说着当年的惨烈。
“晚了。”我声音低沉,满是沧桑与无奈。
使者急得直跺脚:“辛大人,这是最后的机会了!”
我忽然仰头大笑,笑声惊飞了江面上成群的鸥鸟。
“四十年前我就该知道,有些机会,错过了便是一辈子。但——”
我猛地转身,目光如炬,直直地望向北方,声音如洪钟般响亮,“就算只剩一口气,我也要让金人知道,汉人骨头,比他们的马刀还硬!”
临终前的那个夜晚,我陷入了一场漫长的梦境。
我又回到了济州城的那个雪夜,月光清冷,五十骑如黑色的闪电,在雪地上飞驰,马蹄踏碎满地银霜。
张安国那贼人的哭号、金兵的惨叫、还有弟兄们激昂的欢呼声,交织在一起,震耳欲聋。
忽然,画面一转,我看见祖父站在泰山之巅,衣袂飘飘,他指着北方,声音坚定有力:“稼轩,你看,胡马北归了。”
我满心激动,想要开口回应,却发现自己发不出任何声音。
低头一看,胸前的铠甲不知何时变成了素白的长衫,手中的长剑化作一支毛笔,笔尖滴着血,在漫天飞雪中,我用尽全身力气,写下:“杀贼!杀贼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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