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很有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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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郑涟身体一直不好,让人养病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吃好。
叶绯霜跟着三伯母卢氏给院子里挑了几个看起来老实厚道的下人,派其中两个出去买了半扇猪回来。
去大厨房取饭食还要看人脸色,叶绯霜不费那劲,她准备自己开火。
拜那位贵公子所赐,她现在有钱。
肉已经分完了,让下人们拿下去处理保存。叶绯霜把骨头炖了汤,正在灶前扇风。
其实炖汤的本事还是她在前世练出来的。
陈宴口味清淡,不喜欢吃肉,叶绯霜听说汤比较补人,就变着花样地研究汤的做法。
这道肉汤是最费功夫的,要熬得汤色奶白,不见一点油腥。还要掌握好药材的比例,火候也非常重要。
不过练了几年,她总算能把肉汤熬得很好了,陈宴也勉强愿意喝上一两口,不过还是能看出他不喜欢。
她这辈子是不会再给陈宴做羹汤了,但手艺不能浪费,给爹娘补身体刚好。
靳氏坐在叶绯霜身边,和她聊天。
“我养父是个猎户,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出去打猎,一部分猎物拿出去卖,一部分我俩留下来吃。跟我养父学的,我会烤肉、煎肉、烧肉……我做的肉可好吃了。”
靳氏眼睛亮亮的,一直含笑看着女儿。
刚才叶绯霜分猪肉的时候她就和郑涟在看,俩人都是一脸“我女儿真厉害”的自豪表情。
“打猎辛苦吗?”靳氏问。
“嗯,会累。”
叶绯霜透过窗户看向外边的天,神情有些恍惚:“但是可好玩了,特别自由。我可以骑半天的马追一头鹿,爬到树上去摘果子,然后放进山泉里边浸着,凉丝丝的。山很高,谷很深,夏天漫山都是花,可香了。”
靳氏听得心动又欣慰,她女儿有一个很快乐的童年。
“等爹爹身体好了,我就带你们出去玩。”叶绯霜说,“外边世界可大了。”
靳氏虽然觉得出门不太现实,但还是不扫兴地点头:“好呀!”
锅里的骨头汤开始沸腾,肉香味儿飘了出来,院墙都关不住了。
引着陈宴过来的小厮没忍住咽了口口水,回头道:“陈公子,这便是落梅小筑了。”
陈宴点头:“叩门吧。”
一个圆脸小丫鬟来开了门,听说陈宴来了,立刻回去禀告了。
“陈公子?”靳氏大惊,“他来做什么。”
小丫鬟回答:“说是来探望四老爷。”
“那我去接待。”靳氏看向女儿,“霜儿,你要见一见陈公子吗?”
“不见。”叶绯霜毫不犹豫地说。
靳氏想,虽然男女私会不太合适,但他们毕竟有婚约。女儿和未婚夫婿要是能在婚前把感情就处好,以后嫁过去也让人放心。
既然女儿不见,便算了。
尽管早就听说过陈家三郎的鼎鼎大名,但乍然见到真人,还是把郑涟和靳氏齐齐晃了一下。
陈宴拱手见礼,广袖划过一片流云,风度翩翩。
想到这么好的小郎君以后会是自己的女婿,靳氏高兴得不得了。
聊完郑涟的身体和靳氏的生活,陈宴的话题自然而然地就转到了叶绯霜身上:“五姑娘初回郑府,可还习惯?”
还知道关心女儿!靳氏更满意了,点头道:“习惯。”
郑涟顺水推舟:“霜儿在哪里?这孩子,她陈家哥哥来了,快把她叫来见见。”
“诶,我这便去。”
靳氏立刻去了厨房。
“陈公子问起你啦。”靳氏说,“去见见吧,不用害羞,他以后是你相公。”
靳氏以为女儿不见陈宴是因为脸皮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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